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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組織推薦2020年度文明單位、文明處室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10  瀏覽量:3057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河北省直文明委

      關于組織推薦2020年度文明單位、文明處室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冀直字[2020]20號

       

      省直各部門機關黨委、文明辦:

      按照省文明辦《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和文明家庭評選工作的通知》(冀文明辦20203號)要求,結合省直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0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省直文明單位、省直文明處室和省級文明家庭推薦評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評選一批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突出、群眾認可滿意、在全省和省直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單位、文明處室和文明家庭,著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著力弘揚共筑美好生活夢想的時代新風,持續推進省直機關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升機關文明程度和干部職工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促進社會文明程度提升,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精神力量和良好環境。

      二、推薦范圍

          黨的組織關系隸屬省委省直工委的省內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業(含互聯網企業)事業單位和中央和國家駐冀機關、企業(含互聯網企業)事業單位,可推薦申報省直文明單位;連續兩屆獲省直文明單位的可推薦申報省級文明單位。各單位內設處室可推薦申報省直文明處室。各單位干部職工家庭可推薦申報河北省文明家庭。

      、評選方法

      (一)文明單位 

      依據《河北省文明單位測評細則(試行)》(見附件1),對申報參評單位在2018年至2020年創建周期內的創建工作進行測評。依據測評成績,綜合征求意見、組織評審、社會公示等情況,確定2020年度省直文明單位,并向省文明辦推薦河北省文明單位。

      (二)省直文明處室

      依據《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評選標準》(見附件2),對申報參評處室在2018年至2020年創建周期內的創建工作進行測評。通過單位推薦、組織評審、社會公示、呈報審批等環節,確定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

      (三)文明家庭

      依據《河北省文明家庭評選管理辦法》(冀文明﹝201611號,對申報參評家庭進行測評。通過家庭自愿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征求意見,省直文明辦審核、組織評審、社會公示后向省文明辦推薦。

      、推薦原則

      (一)堅持逐級推薦,實施動態管理各部門要履行好把關職責,機關黨委(文明辦)要做好申報和復檢單位“河北省文明單位動態管理系統”的培訓指導。省直文明辦對創建工作停滯不前,無創新的上屆文明單位、文明處室不再推薦

      注重推薦質量,科學分配名額。各部門要嚴把推薦標準,省直文明單位新推薦申報名額不超2個省級文明單位新推薦申報名額限定1;文明處室推薦申報名額不超過內設處室(不含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的10%;文明家庭推薦申報堅持自愿原則,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可不推薦)。

      嚴格推薦程序,加強社會監督。各部門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履行推薦程序,確保推薦結果公開透明。省直文明辦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擬推薦的省級文明單位、文明家庭名單;擬表彰的省直文明單位、文明處室名單在河北機關黨建網公示。

          五、推薦步驟

          (一)推薦申報(5月18日前)。推薦申報文明單位的,必須是2019年在“河北省文明單位動態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完成注冊、符合參評資格的單位,經部門黨組(黨委)統一審核把關后,以廳局機關黨委名義集中向省直文明辦(工委宣傳部)提出書面申請。申報省級文明單位的填寫《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單位申報表》(見附件3),申報省直文明單位的填寫《2020年度省直文明單位申報表》(見附件4)。按照省文明辦要求,申報省級文明單位的企業性質單位須征求駐在地的市級(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文明辦意見。

      申報文明處室和文明家庭的,要對照推薦標準,向單位機關黨委申報。部門在認真審查基礎上,采取民主推薦的形式,確定擬推薦名單,并在一定范圍公示,經部門黨組(黨委)批準,將推薦名單和申報表分類排序報省直文明辦。申報省直文明處室的填寫《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申報表》(見附件5),申報省級文明家庭的填寫《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家庭申報表》(見附件6)。

          (二)上報材料(5月25日前)。申報文明單位的,需登錄“管理系統”上傳2018年至2020年創建工作信息。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計分標準目錄(共21條)逐條上傳信息,每一條計分標準只上傳一份電子臺賬,相關創建內容均以附件的形式上傳至該計分標準電子臺賬項下(附件名稱不能為空),并在材料編輯空白處注明附件目錄。申報省直文明處室和省級文明家庭的,需分別提交處室事跡和家庭事跡材料(2000字以內)。上報不及時、不規范的不予審核。

      (三)量化考評5月31日前)。省直文明辦依據《河北省文明單位測評細則(試行)》、《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評選標準》、《河北省文明家庭評選管理辦法》對申報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同時,運用“管理系統”、線下材料等對申報單位的創建工作進行量化評估。

          (四)征求意見6月1日—6月10日)。省直文明辦對照《河北省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創建動態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根據單位性質、隸屬關系、管理權限,對候選單位分別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宣傳、公安、法院、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

      申報家庭所在單位對照《河北省文明家庭評選管理辦法》中所列“不得申報和推薦”的10種情形,按照其家庭成員身份、人員管理權限,分別征求家庭所在地社區(村)、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意見。

      (五)組織推薦6月11日—6月22日)。省級文明單位和省直文明單位由省直文明辦根據“管理系統”生成的申報單位成績排序審核成績,按照分配名額和評選比例,結合申報單位的平時工作成效和征求意見情況,好中選優,綜合評價,確定推薦候選名單;省級文明家庭由省直文明辦通過申報家庭線下材料評估成績確定省級文明家庭推薦名單;省直文明處室由省直文明辦線下材料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名單在河北機關黨建網公示一周。

          (六)實地測評(6月初至7月中旬)。根據工作安排,省直文明辦組成測評組,對省級和省直文明單位候選單位進行實地測評,考察工作環境、服務窗口、宣傳教育、文體活動陣地和愛國衛生運動開展情況等。6月底至7月中旬,省文明辦依據《河北省文明單位測評細則(試行)》,委托第三方通過“管理系統”對推薦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進行實地測評。

      六、文明單位的復檢

      (一)復檢對象。2017年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河北省文明單位和省委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委表彰的省直文明單位,依據復檢結果,確定保留或取消稱號。

      已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的單位,因本次黨政機構改革發生變更的:(1)合并重組前各單位均為省級文明單位的,合并重組后(含更名和未更名)參加復檢;(2)合并重組前單位中有1家不是省級文明單位的,合并重組后需重新申報參評;(3)省級文明單位分立后,名稱未發生改變的參加復檢,名稱發生改變的重新申報參評;(4)單位撤銷的,其稱號自行終止。

      省直文明單位因本次黨政機構改革發生變更的,重新申報參評;連續兩屆獲得省直文明單位、符合晉級申報省級文明單位的單位參照上款執行。

      (二)復檢程序。

      1.提交申請(5月18日前)。符合復檢資格的單位,經本部門黨組(黨委)同意后,以機關黨委名義集中向省直文明辦提交書面申請。省直文明辦根據各復檢單位創建工作網上量化評估成績和實地復檢情況,對復檢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申請省級文明單位復檢的填寫《2020年度擬保留河北省文明單位稱號申請表》(見附件7),申請省直文明單位復檢的填寫《2020年度擬保留省直文明單位稱號申請表》(見附件8)。

      2.征求意見(6月10日前)。省直文明辦對照“負面清單”,根據單位性質、隸屬關系、管理權限,分別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宣傳、公安、法院、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

      3.社會公示(6月22日前)。征求意見后,擬保留文明單位稱號名單在河北機關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省文明辦提交省級文明單位復檢工作報告和復檢相關材料。對發生“負面清單”內容情況的省級文明單位,提出取消榮譽稱號建議;省直文明單位取消稱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及時啟動。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文明單位、文明處室、文明家庭推薦評選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宣傳,廣泛動員,把推薦評選工作作為推動文明創建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精心組織實施,吃透評選標準,及時啟動推薦工作。

          (二)按時申報,資料規范。各部門的書面情況報告要經部門黨組(黨委)同意后加蓋機關黨委章。文明單位、文明處室、文明家庭申報表一式3份,以A4紙雙面打印,嚴格控制字數在800字以內(資料不規范不予接受)。5月18日前,隨電子版一并報省直文明辦。

      (三)堅持標準,擇優推薦。各部門要照文明單位標準和考評細則,堅持從嚴把關,認真組織推薦,真正把創建基礎扎實、工作成績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單位推選出來,確保被推薦單位不存在“負面清單”所列情況。

          (四)嚴格程序,嚴肅紀律。依法依據依規依程序開展工作,嚴格推薦評選程序,嚴密組織資格審核、材料評估、征求意見等工作,做到公開透明、嚴謹有序、好中選優。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凡在推薦申報工作中發現違法違紀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堅決杜絕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突擊迎檢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

      (五)注重過程,加強宣傳。各部門要注重強化推薦過程,以推薦評選文明單位、文明處室、文明家庭為契機,大力宣傳本部門、本行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傳播廣大干部職工實干實政新風貌和為民服務正能量,助推全省“三創四建”工作,促進省直機關作風持續向好。

      聯系方式:高琪焜,0311-87907401;彭程浩,0311-87907045;秘斗,0311-87802567。紙質材料報送至省委綜合樓208室,電子材料發送至gwxcb201@163.com郵箱。相關附件請到swszgw206@163.com郵箱下載,密碼abc123。

       

       

      附件:1.河北省文明單位測評細則(試行)

            2.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評選標準

            3.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單位申報表

            4.2020年度省直文明單位申報表

            5.2020年度省直文明處室申報表

            6.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家庭申報表

            7.2020年度擬保留河北省文明單位稱號申請表

            8.2020年度擬保留省直文明單位稱號申請表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河北省直文明委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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